《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政策措施》政策解讀
來源:縣政府辦公室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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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製定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滿足居民剛性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市場+保障”住房供應體係,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

  二、主要內容

  《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政策措施》主要內容包括活躍供需兩側市場、加強住房信貸支持、實施購房補貼優惠、放寬購房戶子女就近入學、強化房地產市場整治等10項具體措施。

  三、購房優惠政策主要亮點

  1.加強住房信貸支持。落實住房商業貸款“認房不認貸”政策,即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嶽陽縣行政區域內名下無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將我縣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15%。

  2.繼續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本措施執行之日起,凡在本縣購買商品住房(除二次交易)的個人,簽訂商品住房買賣網簽合同,並在2個月內繳清契稅的,由縣財政局給予每套1萬元的補貼。

  3.實施購房契稅補貼優惠。在本縣購買商品房(二次交易的住宅、非住宅除外)的個人,簽訂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並在2個月內繳清契稅的,由縣財政局按其所繳納契稅稅額的5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

  4.放寬購房戶子女就近入學條件。凡在我縣購買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的購房人,其子女可根據教體局“劃塊招生,就近入學”的原則,享受房產所在地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

  四、補貼原則及適用時限

  1.上述措施對同一項目的相關補貼政策,與市、縣其他政策有重複交叉的,按“時間從新,標準從高,獎補不重複”原則執行。

  2.自2024年11月2日至本措施施行前購房的,可按本措施享受相關補貼、獎勵等優惠政策。

  3.前述措施中已明確執行期限或由相關配套文件明確執行期限的,執行期限從其規定;未明確執行期限的,有效期2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