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複 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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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說明:
1、為進一步提高嶽陽縣政府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辦事效率,歡迎您通過縣長信箱對嶽陽縣政府的發展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
2、您在提交信件的時候,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信件類型;信箱填寫中標紅色*號的為必填項;您的信件提交後,关键词2將盡快轉給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和回複。
| 標題: | 嶽陽縣教師交流的期限 |
| 來信人: | 徐斌 |
| 來信時間: | 2016-04-04 19:34:36 |
| 內容: |
2015年12 月,省教育廳出台《關於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9年以上的教師原則上均應交流。教師每次交流的期限至少為3年。 我是2015年9月參加交流的,派遣至楊林鄉完全小學工作,請問我的交流期限是1年,還是執行省廳規定的至少3 年?懇請嶽陽縣教育局明確!如此楊林鄉完小,城關鎮中心學校都好作下半年的人事計劃,我個人也好做下半年的打算!如果在和過去一年待遇相同的情況下,我願意繼續在楊林完小交流至三年期滿! |
| 回複部門: | 嶽陽縣人民政府 |
| 回複時間: | 2016-04-07 08:10:30 |
| 回複內容: | 徐斌先生: 您好! 您的來信業已收悉,現就有關情況回複如下: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14〕4號)和省教育廳《關於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湘教發〔2015〕51號)文件精神,嶽陽縣於2015年8月啟動了縣域內教師、校長輪崗交流工作,該項工作在廣大教師的積極配合和大力支持下順利進行。 關於您所谘詢的想繼續在楊林完小交流至三年期滿的問題,需由您自己提出申請,經所在學校同意、縣教育局審核批準後,可繼續在楊林鄉楊林完小交流任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