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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標題: 嶽陽榮嶽新公路收費站違法收費到何時?
來信人: 平民百姓
來信時間: 2011-11-16 22:35:08
內容: 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技術等級為一級公路連續裏程50公裏以上才具備收費規模,二級以下(含二級)的公路不得收費。但是,在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的二級公路,其連續裏程60公裏以上的,經依法批準,可以收取車輛通行費。《條例》第二十五條還規定,收費公路不得邊建設邊收費。收費公路建成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收取車輛通行費。 再來看看关键词2的榮嶽(嶽陽縣榮家灣到嶽陽市)新公路,全長僅僅24公裏,不到法定最低裏程的一半,完全不具備收費公路法定規模。另外現在的榮家灣至嶽陽的這24公裏是嶽陽到十二公裏連接107國道的一期工程,而榮家灣至十二公裏的道路還僅僅是紙上談兵,這種情況明顯屬於邊建設邊收費的違法行為。 再來看看它的收費標準。以7座以下(含7座)客車為例,單向收費10元錢,10元/24公裏=0.416元/車公裏。這樣的收費水平竟然高於京珠高速公路湖南段的約0.4元/車公裏的收費標準! 关键词2看到基層政府的某些行政部門為了部門利益或者說小團體的一己私利,公然違反國務院的相關條例,有法不依,執法犯法。但是老百姓的利益誰來保護?公眾的權益誰來保護?唱響主旋律,構建和諧社會、謀求嶽陽和諧崛起所必需的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怎麽來維護?

受理回複

回複部門: 嶽陽縣人民政府
回複時間: 2011-11-17 09:18:27
回複內容:  

關於市長信箱轉發市民來信

《嶽榮公路麻塘收費站違法建站收費何時取締》的回複

網友“平民百姓”:

你的《嶽榮公路麻塘收費站違法建站收費何時取締》來信已收悉。對你信中列舉的情況,关键词2回複如下:

關於嶽榮新公路麻塘收費站的設置合法性問題。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嶽陽嶽榮新公路設立機動車輛通行費收費站的批複》(湘政辦函【200584號文)設立。文件具體內容可以從省人民政府網站查詢。根據湘政發【199633號《湖南省車輛通行費征收管理暫行規定》第二條第二款“平原微丘區一級公路超過20公裏以上,可以設立收費站”的規定,嶽榮新一級公路符合設站收費條件,可以按程序呈報審批。根據2000年《關於嶽榮新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複》(湘計交【2000534號)同意施行的,批複明確“同意起點在嶽陽市雲夢路南端南湖公寓門前,向南經南湖旅遊度假區、黃沙灣、麻塘鎮、榮家灣,向東至新牆鎮十六公裏處接京珠高速公路,全長42.08公裏的線路走向方案;同意該公路采用國家頒布的平原微丘區一級公路標準建設。”嶽榮新公路建設呈報立項在2000年和收費站設置呈報在2003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湖南省高等級公路管理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交通建設若幹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原則,关键词2報批設置收費站完全合法。

關於車輛收費公平性的問題。麻塘收費站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九條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七條以及《湖南省實施〈公路法〉辦法》第二十八條和《關於嶽榮新公路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嶽縣府閱【200550號)文件精神“班線車輛、麻塘鎮的車輛,縣委、縣政府發放了客商優待證的車輛按規定予以優惠”的相關規定嚴格實施收取車輛通行費。在政策規定範圍內关键词2基本上做到了“應征不漏、應免不征”,而且堅持每周五站務會集體調取監控資料和不定期亭查路查,如有發現私放人情車和其他違反收費紀律的行為,一律按照《麻塘收費站征收管理辦法》嚴肅處理。同時歡迎隨時撥打舉報電話0730-7832200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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