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話對縣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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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標題: 關於對中小學課外書籍征訂是否必要,以及家長是否可以選擇不訂除教材及必要教輔以外書籍的疑問
來信人: 周瓊
來信時間: 2022-02-27 17:34:36
內容:

你好,請問每學期學校要求家長從新華書店的小程序訂購的書籍(如圖)是否為教育局明確規定一定要征訂的書籍?如果不是,那麽家長是否有權利合理拒絕這些課外書籍的征訂?

本人在某初中就讀的弟弟每學期需要通過閱達教育小程序(新華書店)訂購一些課外書籍,雖然屬於推薦中學生閱讀的書目,也打著自願征訂的旗號,但是似乎家長們並不知道是否可以“自願”。每次的通知都是要家長盡快交錢然後截圖,似乎是所有人一定要完成的任務。

以往每次我都對這種交費有過質疑,但還是付費購買這些書籍,但是這些書籍並不是作為中學生學習所必要的,有些書籍甚至超過了初中生的理解能力(雖然不是所有,但是肯定有大部分孩子還是讀不懂《簡愛》與《儒林外史》)。如果說這是素質教育的需要,那麽為什麽學校又不允許學生看課外書,課堂上老師也並不會去講解這些課外書,所以對於家長來說,訂購這些書籍就沒有必要了。

雖然有家長可能具有較高的素養,也想要孩子能夠廣開“書”路,他們會訂購這些書籍。那麽對於認為沒有必要購買或想要自己通過其他渠道購買的家長,是不是可以選擇不訂購呢?

感謝您的閱讀,期待回信!

附件1:QQ圖片20220227172633.jpg

受理回複

回複部門: 縣教育體育局
回複時間: 2022-03-01 14:35:05
回複內容:

周瓊:

您好!您反映的情況我局已收悉,經過調查,現回複如下:

根據嶽發改價費【2021】360號文件精神各級各類學校要杜絕非法出版物進校園,教材教輔需統一到當地新華書店等正規發行機構征訂並積極探索穩步推進線上、網上等征地模式的改革。

根據嶽陽縣教育體育局關於落實市局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推進校園閱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學校以《校園閱讀推薦書目》為主,組織多維度、多層次的閱讀活動,學生、教師每學期每人精讀四冊以上。閱讀活動用書按照市局推薦書目,由學生家長到新華書店教育服務平台上自願征訂。按照自願的原則,符合政策要求。

感謝您對我縣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嶽陽縣教育體育局

2022年3月1日嶽教體辦通(2022)2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推進校園閱讀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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