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話對縣長說

信箱說明:
  1、為進一步提高嶽陽縣政府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辦事效率,歡迎您通過縣長信箱對嶽陽縣政府的發展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
  2、您在提交信件的時候,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信件類型;信箱填寫中標紅色*號的為必填項;您的信件提交後,关键词2將盡快轉給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和回複。

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互動交流 > 縣長信箱 > 信件查看

信件公示

標題: 安葬費標準
來信人: 劉紅
來信時間: 2020-06-10 05:45:28
內容:

想谘詢嶽陽縣幹部安葬費標準到底是多少?是這樣的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是根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湘民發[2012]1號)文件精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病故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退休費執行的。

受理回複

回複部門: 嶽陽縣人民政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回複時間: 2020-06-11 14:50:58
回複內容:

劉先生:

您好!轉來的市長信箱反映事項(編號131903)已收悉,現就有關政策回複如下: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問題的通知》(嶽人發〔2007〕11號)文件指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為:病故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上述標準從2007年元月1日起執行。 按照《關於調整企事業單位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的通知》(湘人社發〔2012〕122號)文件,事業單位僅離休人員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的基本離休費。《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湘民發〔2012〕1號)文件係轉發民發〔2011〕192號文件,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如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後病故的,其撫恤金需由所在單位人事股工作人員向組織部申報;如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其撫恤金由所在單位人事股工作人員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

感謝您對关键词2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信件回複 滿意度調查 查看滿意度調查匯總 >>

回複內容評價:

(非常滿意)

回複速度評價:

(非常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