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複 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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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說明:
1、為進一步提高嶽陽縣政府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辦事效率,歡迎您通過縣長信箱對嶽陽縣政府的發展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
2、您在提交信件的時候,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信件類型;信箱填寫中標紅色*號的為必填項;您的信件提交後,关键词2將盡快轉給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和回複。
| 標題: | 關於原湖南億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員工吳佳雲的勞動仲裁相關問題 |
| 來信人: | 吳佳雲 |
| 來信時間: | 2019-08-01 14:53:55 |
| 內容: |
尊敬的縣領導: 本人吳佳雲,身份證號321121198110155513,自2016年3月20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止,就職於湖南億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先後擔任物業部經理,招商部總監。 2019年5月,本人以湖南億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三年以來未給我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與億豐公司協商:億豐公司正常發放2019年5月份工資14300元,正常發放工作期間暫扣的工資13000元,補發一個月工資14300元,其他住房、話費補助1200元,合計:42800元。離職流程單,費用結算清單公司先關領導均已簽字確認。然而在最後財務付錢時,億豐公司不付任何費用。 2019年5月28日,我將情況反映至嶽陽縣勞動局,嶽陽縣仲裁委(監察大隊)裏麵一位廖姓工作人員接待我,材料隻收了仲裁申請書,答複:“你先回去,关键词2會協調此事”。廖姓工作人員三次去億豐公司協調,每次給我答複:“億豐老總會給錢的。”但是一直沒有任何結果。 2019年6月19日,我通過政府網站窗口,辦理此勞動仲裁事件,提交相關資料後,顯示30個工作日辦理,狀態一直是在辦理中,但是誰受理的窗口一直灰暗的。 2019年7月30日是網上說的30個工作日的最後一天,我沒有收到任何消息,也沒有人通知我此事進展。 為此,寫信給領導,提出以下幾點訴求: 1.既然已經調解3次,無效的情況下,我要求進入勞動仲裁流程。什麽時間開庭,什麽時間能讓我拿到仲裁判決書? 2.如此簡單的事情,能否有個辦結時間點,而不是每次回複我億豐公司會解決這個事情的。 再次感謝勞動局相關人員做的工作。 附件1:勞動仲裁申請書.docx |
| 回複部門: |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回複時間: | 2019-08-09 15:18:29 |
| 回複內容: | 吳先生: 您好!轉來的市長信箱反映事項(編號121114)已收悉,接到此信件後我局高度重視,並迅速轉我局仲裁院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複如下: 經本院調查核實,湖南億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與您的勞動糾紛未向仲裁院申請勞動仲裁,而經縣勞動監察大隊主持,雙方當事人已達成調解協議。因董事長出差在外,依程序董事長未簽字的賬目財務不能兌現劃賬,至此雙方當事人的協議兌現延後。同時,鑒於您在关键词1省路途遙遠,我院主動聯係並會同嶽陽縣勞動監察大隊於2019年8月5日向湖南億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下達整改書,要求公司在8月9日兌現協議約定。 如未在約定時間兌現協議,請您向我院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依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麵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住所、通訊地址和聯係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係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关键词2將秉公執法。 感謝您對关键词2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