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複 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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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說明:
1、為進一步提高嶽陽縣政府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辦事效率,歡迎您通過縣長信箱對嶽陽縣政府的發展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
2、您在提交信件的時候,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信件類型;信箱填寫中標紅色*號的為必填項;您的信件提交後,关键词2將盡快轉給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和回複。
| 回複部門: | 縣公安局 |
| 回複時間: | 2019-04-08 11:17:17 |
| 回複內容: | 易紅旗先生: 您好! 來信已收悉,現將相關情況回複如下: 2019年3月23日20時許,城南中心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我局指揮中心110轉警稱:嶽陽縣榮家灣鎮楓橋居委會三組有人被打傷,要求出警處理。值班民警接到報警後,馬上趕到現場並見到了報警人何某香,經現場詢問,係何某香的孫子在家拖動椅子時發出的聲音影響了其樓下鄰居易某俏休息,加上兩家平時有點矛盾,易某俏來到何家質問時與何某香及其媳婦戴某發生口角糾紛,繼而易用手將何、戴二人推倒在地後離開。值班民警了解情況後準備將雙方當事人帶到派出所處理,但雙方當事人經過楓橋居委會領導和鄰居做工作,都不願意去派出所,同意由居委會調解處理,加上何、戴二人當場未發現有明顯的外傷,雙方當事人的要求未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值班民警現場叮囑居委會領導及雙方當事人應該注意的問題後返回派出所備勤。 3月24日上午9時許,戴某電話聯係值班民警:一是經過醫院檢查,她的右手無名指骨折了,需要做手術;二是居委會調解不好,又考慮鄰居關係不能搞得太僵,要求派出所出麵調解。值班民警馬上對此案展開調查,由於何某香、戴某的傷情鑒定當時未做,該所先將此案受理為行政案件,並將此案的相關證據材料固定,隨後於4月1日16時許,該所依法將違法嫌疑人易某俏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易某俏對此事供認不諱。因為何某香、戴某還在住院治療,傷情無法確定,該所先將此案以毆打他人上報縣局裁決,待何、戴二人作出傷情鑒定後,根據鑒定結果再做處理。4月2日,我局依法對易某俏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兩百元整。目前,易某俏被送至嶽陽縣拘留所執行拘留。 相關情況城南中心派出所民警已向您告知。 以上情況,特此回複。 嶽陽縣公安局 2019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