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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標題: 關於易華俏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情況說明
來信人: 易紅旗
來信時間: 2019-03-31 11:22:11
內容:

尊敬的政府領導同誌:

本人叫易紅旗  家住城關鎮楓橋居委會。2019年3月23日晚上7到8點左右,我在外麵工作,家裏有妻子(姓名:戴停   和媽媽(姓名:何細香,還有兩個孩子,兒子一個易子軒7歲,小兒子易宸軒1.5周歲。回家不到10分鍾小兒子吃零食夠不到食物,於是推了下椅子響聲大概2秒鍾左右。

因為我家住5樓,一會兒四樓的一個40歲左右的男人(姓名:易華俏   上我家五樓砸門,我大兒子開門,問他:你有什麽事?”他破口就罵:”閉嘴!你家什麽聲音?”我母親聽見解釋說:“小的吃東西拿不到,推了下椅子。”我老婆見他這樣凶惡,說:“关键词2好好說話,不要嚇小孩”。他馬上一巴掌打到我老婆到地上,然後開始拳打腳踢,現在我老婆身體全身腫痛,手指骨折。醫院安排了3月30日的手術。我母親見我妻子被打過來勸,他抓住我母親頭發,甩起跪在地上。拳打腳踢,重點在頭腿和胸,還將我母親頭發扯了一把,頭也打了好多拳,現在二個人都在醫院住院治療,妻子轉院市二醫院。可憐我母親一個年近六旬的老人,被這樣的惡人無故欺淩,母親現在頭暈,頭痛得厲害,躺在病床上無法起身,渾身青紫,看東西眼花,不敢睜眼。兩個孩子嚇得直哭,大的不敢去讀書,小的孩子沒人帶,我隻好一邊去醫院照顧二個病人,一邊照顧孩子,無法出去工作。

易華俏品行惡劣,在本地算是“一霸”,多次毆打附近小孩兒,不僅是我小孩被他們打過幾次,附近的小孩也一樣也被打過。最讓人不能理解的事,事情發生一周多了,行凶者仍然高枕無憂,既不肯接受傳喚,也沒有拿出改過的基本態度,沒有到醫院來看我家屬一次,我家屬醫療費用全是我個人墊付,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特別是當前掃黑除惡形勢如此嚴峻情況下,竟然還有如此明目張膽,氣焰囂張的行凶者目無法紀,無故傷人。橫行霸道,實在是情理難容!懇請政府公安領導同誌給关键词2做主,還关键词2一個公道!

此致       

易紅旗

2019年  3 月 29  日

受理回複

回複部門: 縣公安局
回複時間: 2019-04-08 11:17:17
回複內容:

易紅旗先生:

您好!

來信已收悉,現將相關情況回複如下:

2019年3月23日20時許,城南中心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我局指揮中心110轉警稱:嶽陽縣榮家灣鎮楓橋居委會三組有人被打傷,要求出警處理。值班民警接到報警後,馬上趕到現場並見到了報警人何某香,經現場詢問,係何某香的孫子在家拖動椅子時發出的聲音影響了其樓下鄰居易某俏休息,加上兩家平時有點矛盾,易某俏來到何家質問時與何某香及其媳婦戴某發生口角糾紛,繼而易用手將何、戴二人推倒在地後離開。值班民警了解情況後準備將雙方當事人帶到派出所處理,但雙方當事人經過楓橋居委會領導和鄰居做工作,都不願意去派出所,同意由居委會調解處理,加上何、戴二人當場未發現有明顯的外傷,雙方當事人的要求未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值班民警現場叮囑居委會領導及雙方當事人應該注意的問題後返回派出所備勤。

3月24日上午9時許,戴某電話聯係值班民警:一是經過醫院檢查,她的右手無名指骨折了,需要做手術;二是居委會調解不好,又考慮鄰居關係不能搞得太僵,要求派出所出麵調解。值班民警馬上對此案展開調查,由於何某香、戴某的傷情鑒定當時未做,該所先將此案受理為行政案件,並將此案的相關證據材料固定,隨後於4月1日16時許,該所依法將違法嫌疑人易某俏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易某俏對此事供認不諱。因為何某香、戴某還在住院治療,傷情無法確定,該所先將此案以毆打他人上報縣局裁決,待何、戴二人作出傷情鑒定後,根據鑒定結果再做處理。4月2日,我局依法對易某俏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兩百元整。目前,易某俏被送至嶽陽縣拘留所執行拘留。

相關情況城南中心派出所民警已向您告知。

以上情況,特此回複。

 

 

嶽陽縣公安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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