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複 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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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說明:
1、為進一步提高嶽陽縣政府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辦事效率,歡迎您通過縣長信箱對嶽陽縣政府的發展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
2、您在提交信件的時候,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信件類型;信箱填寫中標紅色*號的為必填項;您的信件提交後,关键词2將盡快轉給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和回複。
| 標題: | 個人退伍安置問題 |
| 來信人: | 吳嶽平 |
| 來信時間: | 2018-11-12 10:07:21 |
| 內容: |
我叫吳嶽平,我是1999年12月從縣應征入伍;於2011年12月複員回鄉.當時縣民政局什麽也沒說,直接讓我去農業銀行辦理一張銀行把錢給我了.我的情況當時是否可以安置.如果能安置當時安置為什麽沒人告訴我. |
| 回複部門: | 縣民政局 |
| 回複時間: | 2018-11-20 09:20:28 |
| 回複內容: |
關於市長信箱“個人退伍安置問題” 信訪件的回複 吳嶽平同誌: 您通過市長信箱反映“個人退伍安置問題”,現將有關情況回複如下: 經查檔案,吳嶽平,1999年12月入伍,2011年12月在湖南省軍區機關車隊自願選擇自主擇業方式退役,個人填寫了《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條件退役士兵自願選擇自主就業報告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998年12月29日施行)、《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1987年12月12日國務院發布)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國發〔1999〕27號)規定,我縣2011年以前入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置工作:①服役期滿10年的轉業士官;②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③服役期間因公因戰被評為五至八級傷殘軍人;④烈士子女;⑤屬非農戶口、持有非農指標入伍通知書和民政部統一印發的城鎮優待安置證的滿服役期退伍義務兵和複員士官。選擇自主就業的,可享受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貼和退役士兵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您在退役時選擇了自主就業,不再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條件。 特此回複。 嶽陽縣民政局 2018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