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複 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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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說明:
1、為進一步提高嶽陽縣政府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辦事效率,歡迎您通過縣長信箱對嶽陽縣政府的發展工作提出意見與建議;
2、您在提交信件的時候,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信件類型;信箱填寫中標紅色*號的為必填項;您的信件提交後,关键词2將盡快轉給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和回複。
| 標題: | 嶽陽縣人民醫院門口要有“車讓人”警示標誌 |
| 來信人: | 徐斌 |
| 來信時間: | 2018-07-16 10:35:54 |
| 內容: |
嶽陽縣政府: 交警在嶽陽縣人民醫院設置了監控,在此處機動車不禮讓行人過斑馬線,要扣分罰款。但此處斑馬線前都 沒有“車讓人”警示標誌。很多司機一不留心就200塊沒有了!請有關部門在此處作好“車讓人”警示標誌。 |
| 回複部門: | 嶽陽縣人民政府(縣交警大隊) |
| 回複時間: | 2018-07-16 16:33:32 |
| 回複內容: | 徐斌朋友: 您好!您建議的“嶽陽縣人民醫院門口要有‘車讓人’警示標誌”已收悉,經我大隊科技所工作人員核實處理後,現回複如下: 2018年1月在縣城天鵝路人民醫院十字路口前,我縣首個不讓行人“電子警察”安裝,對車輛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抓拍並處罰,當時在微巴陵等媒體宣傳,並在護欄處設有“禮讓行人”“停車讓行”等警示標誌。 特此回複 嶽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二0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
| 再次反饋: | 那樣設置,沒有到道路上設置“車讓人”醒目。嶽陽市區都是在道路上噴“車讓人”,司機一下就看到。護欄位置,不在司機視線的正前方! |
| 再次回複: | 徐斌朋友: 您好!: 2018年1月在縣城天鵝路人民醫院十字路口前,我縣首個不讓行人“電子警察”安裝,對車輛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抓拍並處罰,當時在微巴陵等媒體宣傳,並在護欄處設有“禮讓行人”“停車讓行”等警示標誌。我單位設置的警示標誌符合相關規定,望你理解。 嶽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
| 再次回複部門: | 嶽陽縣人民政府(縣交警大隊) |
| 再次回複時間: | 2018-07-24 10:4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