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話對縣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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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標題: 非法開采河沙
來信人: 彭美良
來信時間: 2018-02-27 10:17:55
內容: 尊敬的縣長同誌: 您好!很抱歉打擾到您! 我是嶽陽縣黃沙街鎮荷塘村(原漁場村)村民。近日,我村轄區內出現了在費家河非法開采河沙現象。據我走訪了解,組織開采河沙負責人曾通知各居民小組代表吃飯,但村裏隊長與會計都不同意,也沒參與。本村村民都不知情。村裏的一個老黨員彭良平同誌竟然在吃過飯後的討論會上有這樣一番對話:“你通知村領導沒有?”“通知了,但他們不同意,不來了。”“通知了就可以了,不來,不要怕,关键词2簽。”參與者基本都簽了同意開采的字。非法開采河沙是有危害性的,比如危及防洪大堤、水下生物環境,G240道路安全與使用壽命。望有關部門查核管治。據說我縣其它地方也有非法開采河沙現象,望一並查處。現在大家都法律意識不強,害怕報複,敢怒不敢言。而社會現狀大多數時候是民不告,官不究。望宣傳部加大法治宣傳,讓各村加大普及法律宣傳窗口。讓关键词2攜手共建美好家園!

受理回複

回複部門: 嶽陽縣人民政府
回複時間: 2018-03-14 09:37:18
回複內容: 彭先生: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現就您來信中的問題作如下回複: 我局水政綜合執法大隊已於3月1日派員赴現場查看,經我局工作人員調查了解,您反映的情況實際上是當地村組在組織清淤,在清淤過程中產生的少量砂石,也隻是用與堤岸護砌,並未出售,我局工作人員對此情況將加大督查力度,並對當事人進行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嚴禁當事人在河道內開采砂石。 嶽陽縣水務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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