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公報(第六號)
來源:嶽陽縣統計局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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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新興產業發展情況

  嶽陽縣統計局嶽陽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9月4日)

  根據嶽陽縣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現將我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等新興產業的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戰略性新興產業

  (一)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

  2023年末,全縣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生產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法人單位[1] 64個,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法人單位的27.12%。其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6個;高端裝備製造業11個;新材料產業18個;生物產業12個;新能源產業1個;節能環保產業16個。

  (二)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

  2023年末,全縣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活動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法人單位47個,占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法人單位的25.68%。其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12個,占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法人單位的25.53%;數字創意產業17個,占36.17%。

  二、高技術服務業

  2023年末,全縣共有規模以上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法人單位30個,占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法人單位的16.39%。其中,信息服務12個,占規模以上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法人單位的40%;專業技術服務業的高技術服務5個,占規模以上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法人單位的16.67%。

  2023年,規模以上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法人單位全年實現營業收入249896.4萬元,占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法人單位營業收入的36.56%。

  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

  2023年末,全縣共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法人單位168個,從業人員4406人。全年實現營業收入585639.09萬元。

  在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法人單位中,數字產品製造業32個,占19.05%;數字產品服務業17個,占10.12%;數字技術應用業76個,占45.24%;數字要素驅動業43個,占25.59%。

  在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中,數字產品製造業1272人,占28.87%;數字產品服務業220人,占4.99%;數字技術應用業2274人,占51.61%;數字要素驅動業640人,占14.53%。

  在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法人單位營業收入中,數字產品製造業265740.76萬元,占45.38%;數字產品服務業13920.06萬元,占2.38%;數字技術應用業272056.46萬元,占46.45%;數字要素驅動業33921.81萬元,占5.79%。

  四、文化及相關產業

  2023年末,全縣有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397個,從業人員5114人,資產總計15544萬元。

  2023年末,全縣有經營性文化產業法人單位335個;從業人員4645人;資產總計14478萬元;全年實現營業收入36157萬元。

  2023年末,全縣有公益性文化事業(含社團)法人單位62個;從業人員469人;資產總計1065萬元;全年支出(費用)1225萬元。

  注釋:

  [1]戰略性新興產業: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國發〔2010〕32號)的精神和國家統計局製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目錄(2023)》確定。戰略性新興產業是以重大技術突破和重大發展需求為基礎,對經濟社會全局和長遠發展具有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知識技術密集、物質資源消耗少、成長潛力大、綜合效益好的產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高端裝備製造業、新材料產業、生物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新能源產業、綠色環保產業、航空航天產業、海洋裝備產業、數字創意產業、相關服務業等領域。

  [2]規模以上服務業:是指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3個行業門類和衛生行業大類;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3個行業門類,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4個行業小類;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2個行業門類,以及社會工作行業大類。

  [3]高技術服務業:按照《高技術產業(服務業)分類(2018)》,高技術服務業是采用高技術手段為社會提供服務活動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務、電子商務服務、檢驗檢測服務、專業技術服務業的高技術服務、研發與設計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知識產權及相關法律服務、環境監測及治理服務和其他高技術服務等9大類。

  [4]數字經濟:按照《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數字經濟產業範圍包括01數字產品製造業、02數字產品服務業、03數字技術應用業、04數字要素驅動業、05數字化效率提升業等5個大類。其中,01-04大類為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是指為產業數字化發展提供數字技術、產品、服務、基礎設施和解決方案,以及完全依賴於數字技術、數據要素的各類經濟活動。

  [5]文化及相關產業:根據《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文化及相關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範圍包括:一是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具體包括新聞信息服務、內容創作生產、創意設計服務、文化傳播渠道、文化投資運營和文化娛樂休閑服務等活動;二是為實現文化產品的生產活動所需的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生產和文化消費終端生產(包括製造和銷售)等活動。

  [6]表中的合計數和部分計算數據因小數取舍而產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為保證數據精確度,部分數據保留2位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