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縣文旅廣電局在堅持做好文物保護基礎工作的同時,多部門聯動,全麵強化文物安全管理水平,築牢基層文物安全“防火牆”。
縣文旅廣電局與縣消防部門、縣住建部門和相關鄉鎮負責人,對張穀英古建築群、月田孫家大屋、大界萬家大屋、湘北特委舊址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拉網式全麵排查。重點檢查文物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安全管理製度落實、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保護文物、建築文物用火、用電、用氣等情況。對查到的問題,當場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時整改到位。
縣文旅廣電局將以此次巡查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文物保護工作機製;嚴格落實文物巡查製度,強化日常監管;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加大文物保護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參與度;推動文物保護工作規範化、常態化發展。
文物安全“十不準”
1.文物建築內不準私拉亂接電線,違規使用電熱器具和大功率用電器具。
2.文物建築內不準違規進行焚香、燒紙、點蠟燭、點油燈等明火活動。
3.文物建築內不準吸煙、亂扔煙頭。
4.文物建築內不準違規使用燃氣和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品。
5.文物建築內不準停放電動車、摩托車等易燃車輛。
6.文物建築保護範圍內和建控地帶,不準生產、儲存和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
7.不準隨意動用消防設施,鎖閉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
8.未經批準,文物建築保護範圍內不準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
9.未經批準,文物建築不準私自進行修繕,不準觸摸、塗畫等損害文物。
10.非宗教活動場所的文保單位,不準違規設立功德箱、開展宗教活動。
下一步,縣文旅廣電局將持之以恒地做好文物安全基礎工作,結合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和新文物保護法學習宣傳,常態化開展文物安全大檢查,查漏洞、補短板,嚴整改。突出人防與技防相結合,進一步規範全縣不可移動文物管理,構建“部門聯動+專業監管+各鎮參與”文物保護模式,形成“專業力量+基層網格+社會力量”文物保護合力。織牢織密文物保護網,將文物安全責任落實到各個環節,推進文物安全與文物資源保護、利用等工作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