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規取消直補 兌現移民政策
——劉先生谘詢移民款發放案
【基本情況】 2016--8-23,劉先生來電反映:我是嶽陽縣毛田鎮南衝村的居民,屬於移民戶,按照國家政策每-每戶頭發放600元移民款,發放20-。8-23接到嶽陽縣移民局工作人員電話稱我小孩劉果果今-考取事業編製,所以取消發放資格,對此表示不能理解。來電希望相關部門核實並按照國家政策發放20-的移民款。
【處理過程】 縣移民局受理工單後,由分管移民人口直補的領導與劉先生本人見麵約談,解釋了相關移民政策:根據湘移發〔2010〕5號文件第四章第二十一條規定,錄用為公務員和聘用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控股企業工作且戶口已遷入城鎮居委會的,從下一-度停發後期扶持資金。當前市移民局正在開展國家工作人員仍享受移民後扶直補的清理,我縣類似人員有61人,並不是針對劉先生小孩一人,停發是符合上級移民後扶直補相關政策的。當事人表示理解並支持,並按照相關規定上繳了違規發放的移民直補資金3300元。
【反思啟示】 移民後扶政策的執行必須公平、公正、公開,對事不對人,把政策講透,取得移民的理解支持,是能夠很好地執行移民後扶政策的。
(縣移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