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無獎勵 宣講政策來釋疑
——鹿角鎮何先生谘詢獨生子女獎勵政策案
【基本情況】 2014-10-24,何先生向12345公眾服務熱線反映:本人的嬸嬸是嶽陽縣鹿角鎮三塘村的居民,生育了兩個小孩,但兒子在十多歲的時候出意外死亡了,現在隻有一個女兒,到村裏辦獨生子女獎勵,村委稱她這種情況不屬於獨生子女,但本人查看了相關條例,規定存活一個子女的可以辦理,現來電詢問此情況是否屬於獨生子女,可不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獎勵。
【處理過程】 鹿角鎮政府受理工單後,立即派計生辦幹部調查處理。根據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二)1973-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三)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四)-滿60周歲。而何先生的嬸嬸違法生育了第二個孩子,且僅51歲,不符合獎勵扶助對象基本條件第(二)條和第(四)條。宣講政策後,何先生對此無異議。
【反思啟示】 獨生子女獎勵政策是國家對遵循計劃生育的群眾的一種獎勵政策,在群眾對 其政策有疑惑的時候,要耐心解釋,用政策條例和事實依據來回應群眾訴求。同時在平時工作中要注意加強對政策的宣傳,將惠民工作落到實處。
(鹿角鎮黨政辦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