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設路障存隱患 強製拆除保暢通
——甘田鄉港口村村民私設路障強拆案
【基本情況】
【處理過程】 甘田鄉政府受理工單後,立即派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處理。經調查核實:甘田鄉港口村毗鄰楊林鄉,楊城公路貫穿全村,經常有大型車輛路過該村,十一組有一村民的房屋建在楊城公路旁,房屋路麵與公路連接在一起,因為擔心大型車輛經過會壓壞其水泥路麵,在靠近路麵那側設置了幾個水泥墩。水泥墩不僅占到了公路路麵,影響車輛通行,還因為此處是道路拐彎的地方,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在多次做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不配合的情況下,5-9,甘田鄉政府組織路政執法大隊、鄉司法所及該村村幹部一起對該處水泥墩進行了強製拆除。任先生對處理結果十分滿意。
【反思啟示】 《公路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不得在公路和公路用地範圍內設置障礙……”。當前農村部分農戶法律意識淡薄,擅自占用公路路麵現象時有發生,存在諸多安全隱患。職能部門應加強巡查,依法及時處理,防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甘田鄉黨政辦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