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處理病死畜禽 維護公共環境衛生
——城關鎮衛農村死豬亂拋亂棄治理案
【基本情況】 2013-4-6,廖先生向12345熱線來電反映:嶽陽縣城關鎮衛農村村口處,有個魚塘裏麵被丟棄了很多死豬,不知道什麽人丟的,希望相關部門盡快核實處理。
【處理過程】 縣畜牧水產局受理工單後,立即通知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製中心執法人員趕到現場調查處理。執法人員在該魚塘內打撈出6頭死豬。通過走訪周邊居民,未發現亂拋亂棄病死豬人員的相關線索。執法人員當即將死豬進行消毒,然後通過深埋的方式進行了無害化處理。同時,執法人員對周邊居民進行了公共衛生安全教育,公布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的監督電話,歡迎群眾提供線索。
【反思啟示】 亂拋亂棄病死畜禽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不僅對公共衛生環境造成破壞,更有可能傳播動物疫病。對此類行為,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可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縣畜牧水產局辦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