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於糾錯 取信於民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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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於糾錯     取信於民

——胡先生不滿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

 

基本情況  2014-3-31先生向12345熱線反映:本人於2014-2-16開車在嶽陽縣筻口鎮經過,我的大貨車(湘F09238)與一輛摩托車相撞,發生交通事故,當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下來,主責是摩托車,我負次責,但摩托車主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本人覺得很不合理,望相關部門盡快解決。

處理過程  縣交警大隊受理工單後,迅速調查核實相關情況。經了解,2014-2-16,在嶽陽縣筻口鎮集鎮新街處發生了一起貨車與摩托車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車上三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一人受重傷。因貨車司機係無證駕駛,加之在18m寬的路麵上越過中線一米將橫過路麵的摩托車撞倒,由於當時辦案幹警存在認識上的偏差,將責任劃分為摩托車方負主要責任,貨車方負次要責任。之後摩托車方對責任認定不服,向市交警支隊提出複議,支隊將責任認定撤銷,責令縣大隊重新拿出認定。嶽陽縣交警大隊事故認定委員會對此高度重視,先後調閱案卷,並三次召開專題會議,最後一致同意將責任劃定為貨車方負主責,摩托車方負次責,並成功調解終結。

反思啟示  本案在事故認定劃分時,調查取證不力,審核把關不嚴,給當事人帶來了傷害。縣交警大隊責任認定委員會受理此案後,認真研究,反複商量和核實,依法公平、公正重新認定此事故的責任,不包庇隱瞞,及時采取了補救措施。

 

 

(縣交警大隊辦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