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鬧事 刑拘嚴懲
——陳某醉酒駕車鬧事案
【基本情況】 2016-9-21,
【處理過程】 縣交警大隊受理工單後,轉到交警城關中隊核實處理。經查,交警出警後在現場扣押了雙方的事故車輛,已告知雙方第二天上午到交警大隊城關中隊處理,並未要求私了。但當事人隨後邀10多人在交警大隊院內無理取鬧、謾罵交警。交警將其控製,經檢測,陳某血液酒精含量為每100毫升336.4毫克,屬醉酒駕車。交警大隊依法依規對陳某以危險駕駛罪刑事拘留。
【反思啟示】 酒後駕車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不僅會給駕駛人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帶來危害,也會給社會帶來危害,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和一係列衝動的言行。請駕駛員朋友一定遵紀守法,遠離酒駕。
(縣交警大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