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經營行為 方便群眾出行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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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經營行為    方便群眾出行

——步仙至嶽陽客車不按規定線路營運整治案

 

基本情況  2014 -10-18 , 周先生向12345公眾服務熱線來電反映:嶽陽縣步仙鄉的陳某辦理了從嶽陽至步仙鄉北鬥村的線路營運執照。但2012-開始該線路的終點站卻隻到步仙鄉汽車站,未按照規定線路到北鬥村收班。市民對此十分不滿,現來電要求該車按照規定的線路營運,請相關職能部門處理。

處理過程  縣交通運輸局受理工單後,責令客運中隊進行調查處理。經了解,目前農村客運大多實行公車營運模式,這種模式避免無序競爭,合理配給運力,節省能源,產生了積極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弊端。由於北鬥村客流量少,班車為節約成本不願到那裏發車,這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相關規定,也給當地村民出行造成不便。核實相關情況後,執法人員對進化車隊提出批評,並予以警告。本著既方便群眾出行,又兼顧車隊實際,通過工作人員積極協調達成一致意見,進化車隊早上必須在北鬥村發車,其他時間如有北鬥村旅客無條件送達。當事人對此表示滿意。

反思啟示  農村客運市場經營主體以經濟利益至上,情況錯綜複雜,各種糾紛頻發。交通運輸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解決問題既要依法依規,又要實事求是,結合實際,確保群眾出行方便。

 

 

(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