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字〔2024〕10號 C2類 同意公開
嶽陽縣人民政府
對嶽陽市政協九屆三次會議
第200號提案的答複
彭佳麗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理順鐵山水庫管理機製體製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嶽陽市鐵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條規定:鐵山水庫飲用水水源地嶽陽縣、平江縣人民政府建立鐵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機製,具體負責各自行政區域內鐵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嶽陽縣人民政府建立鐵山水庫飲用水水源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製,確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由其統一行使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保護職責。
《條例》頒布以來,我縣積極參與市水利局組織召開的市縣聯席會議。相關會議深入探討了鐵山水庫飲用水水源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設置、市縣職責分工等問題。同時,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了相關工作。
後段,我縣將積極爭取市委市政府支持,進一步理順鐵山水庫飲用水水源生態環境保護機製,推動《條例》有關規定落到實處。
感謝您對我縣機構編製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承辦負責人:毛紅波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陳石文 0730-76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