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城管字〔2025〕10號 A1類 同意公開
劉鳳林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彩燈循環再利用,亮化秉承節儉風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我局對全城進行節日氣氛營造一直秉承經濟節約再利用的原則,但因燈籠材質的特殊性,無法重複利用;加之各重要路段及路口的大型燈箱因每年生肖不同圖案也不一樣,導致不能重複使用,但能再次利用的掛件我局都在使用。
感謝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7月15日
承辦負責人:馬丹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榮少華,0730-7636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