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市監字〔2025〕25 號 A2類 同意公開
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對縣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第103號提案的答複
張朝輝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嶽陽縣藥品安全市場管理,讓老百姓買到放心藥的建議》已收悉。現答複如下:
近年來,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斷推進市縣藥品監管能力標準化建設,深入實施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力地維護了藥品質量安全和公眾身體健康。
一、規範藥店經營布局
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對藥店開設數量和區域布局已經取消了相關規定,我局在藥店申請開設時,盡量要求優先選擇居民區、商業區、醫療機構附近等人口密集區域,靠近主幹道、公交站、停車場等,方便患者購藥,並與相鄰藥店間隔一定距離。藥店在申請的《營業執照》中若包含“日用百貨”經營範圍,理論上可銷售日常用品和生活用品,且部分中藥飲片為藥食同源,可開加自選。但根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藥品必須與日用品分開陳列,避免混放,且需建議設置獨立貨架或區域,並有明顯標識(如“非藥品區”),兼顧便利性與專業性,避免消費者混淆。
二、強化監管執法力度
年初我局下發《藥品安全工作要點》,按照職責分工,確定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工作任務,在網格化監管的基礎上,定崗、定責、落實到人,分級分層監管,切實做到組織到位、檢查到位、整改到位。2024年,按照《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以農村、城鄉接合部藥店為重點區域,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排查,共檢查藥店178家次,責令整改問題隱患45條,整改完成率100%,同時辦理了嶽陽縣某某藥房銷售假藥案,該店已被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有效震懾了各類藥械違法違規活動。
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組織全縣藥品及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從業人員進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宣貫和開展相關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知識及業務水平,降低藥品及醫療器械質量安全風險。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適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相關藥店和人員信息,均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向社會公示。同時將藥品安全納入公民法製普及、科普教育和學生日常教育,全麵提升群眾安全用藥、合理用藥意識,了解濫用藥物的危害性,懂得從合法渠道購買藥品的重要性。
四、建立社會監督機製
我局已建立常態化消費投訴公示機製,消費者可以通過撥打12345、12345等熱線進行投訴,同時完善局所兩級快速維權隊伍,及時響應、高效處理群眾訴求,構建起投訴舉報從受理、轉辦、處置、反饋等全流程閉環處理機製,並及時收集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對投訴量較多的市場主體進行主動約談,提升公眾參與熱情,營造良好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氛圍。2024年至今,共受理涉藥品類投訴舉報21件,已辦結6件。
感謝您對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
承辦負責人:李育軍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劉勝波 0730—766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