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組字〔2024〕5號A1類 同意公開
湯威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基層村幹部待遇保障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關於全麵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幹意見精神,我縣在廣泛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製定出台了《嶽陽縣拓展基層幹部晉升通道實施方案》等四個方案(嶽縣辦〔2019〕93號),按照文件嚴格執行村(社區)幹部基本報酬有關規定,建立正常增長機製。實行村(社區)幹部報酬與工作績效掛鉤,采取基本報酬加績效考核獎勵報酬方式發放。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按照不低於全縣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標準確定。年終績效考核獎勵由鄉鎮黨委、政府根據村(社區)幹部年度績效考核等情況確定,標準不低於其本人本年度月平均基本報酬。
2024年,全縣村(社區)幹部報酬待遇情況為,以2023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55元為基數,確定村(社區)黨組織書記2024年度報酬待遇總額為:24655*2+(24655*2)/12=53420元。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含村社區黨組織副書記)、其他村(社區)“兩委”成員報酬待遇,按照1:0.9:0.8的比例發放,我縣村(社區)幹部報酬待遇平均約4.8萬元左右,書記報酬待遇相比2023年增長了3496元。另外,关键词2采取先繳後補的方式,由縣鄉財政對村(社區)幹部購買養老保險給予2700元/人/年的標準補貼;由鄉鎮負責為村(社區)幹部購買200元以內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交通意外保險;由鄉鎮統籌安排專項經費,每年組織村(社區)幹部到縣人民醫院進行健康體檢,標準在500元左右。後階段,关键词2將嚴格執行文件,切實保障和不斷提高村(社區)幹部報酬待遇。
感謝您對嶽陽縣離任村幹部補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2024年4月8日
承辦負責人:江新德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袁豔 133073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