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城管字〔2024〕11號A1類 同意公開
陳紫帆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縣城停車場管理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縣城區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共16個。同時,為加強停車場管理,我局於2022年成立了停車管理服務中心。該中心自成立以來,按照“應劃盡劃”的原則,合理施劃人行道停車泊位3495個,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停車難的問題,城區停車場管理日益規範。
一、完善政策法規,加強監督管理。一是建章立製。為進一步規範縣城區停車場內停車執法管理,製定了《停車場管理製度》、《停車場安全管理製度》,確保有章可依;二是狠抓整治。聯合交警部門開展集中整治,清理縣城區停車場內長期停放的“僵屍”車,拆除違法占用公共場所設置的停車設施,及時查處在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停車場出入口停放車輛等違法行為,規範了停車秩序。
二、推動智能化管理,提升服務水平。一是建設智慧停車平台。通過引入智能停車係統,實現停車場的自動化管理、實時監控和數據分析,借助物聯網技術,實現停車場內設備的遠程監控和維護。目前建設中的智慧平台係統有火車站停車場和新牆河路貨運停車場,後續將推進團結北路社會停車場、青山路禁毒公園停車場、環衛所停車場、地稅二分局停車場4個停車場智慧平台的建設;二是啟動停車場收費。為有效盤活停車場資源周轉率,提升服務效能,漸次推進縣城區停車場收費服務,有效解決“僵屍車”和長期占用公共停車資源的問題;三是完善停車場內的配套設施,如增設充電樁、報警應急裝置等,建立有效的投訴處理機製,及時解決停車場內相關的投訴和問題,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
感謝您對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4年6月17日
承辦負責人:何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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