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醫保字〔2023〕10號 A3類 同意公開
付愛鳳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解決農村醫保相關問題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關於醫保繳費標準和個人賬戶。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20號)、《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9〕34號)和《湖南省醫保局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民政廳 湖南省鄉村振興局 湖南省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做好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22〕41號)等文件精神,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執行全省統一。為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製,重點保障群眾負擔較重的多發病、慢性病,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於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戶的,不得恢複或變相設置。此政策也是國家層麵根據全國醫保情況提出的醫保改革措施,縣級層麵隻能全力執行。
二、關於醫保待遇。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67號)文件,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自2023年1月1日執行全省統一標準,實現全國異地就醫聯網結算、醫保信息係統全省統一、經辦業務流程全省統一、醫療報銷標準全省統一。市縣級無權隨意調整報銷比例、用藥額度等。
三、關於醫保基金征繳。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作為小康社會考核指標,要求參保繳費率達95%(含)以上。不同於職業人群醫保通過法律強製實施,有關國家對非職業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參加醫療保險上的規定相對靈活、有彈性,允許自願參保。我縣2023度城鄉居民征繳任務基數是以戶籍人口數結合常住人口數以及在曆年來各單位城鄉居民醫保征繳任務完成情況,經論證後報縣人民政府核準後確定的,在實際征收中,確實存在戶籍人口與常住人口不一、實際常住人口與統計部門公布常住人口不一的情況,這也是一個長期困擾关键词2的難題。2023年屬期,省市對所屬市縣(區)居民醫保征繳任務基數的下發參考了常住人口數和戶籍人口數兩個口徑,對居民醫保征繳任務基數進行了細化和量化,即按戶籍人口數×35%+常住人口數×65%確定(其中:戶籍人口數,以公安戶籍信息為主;常住人口數,以人口普查統計的數據為準),為居民醫保征繳任務基數確定提供了更加科學合理的參考依據。
在以後的工作中,縣醫保局將進一步優化繳費服務,加強對醫保征繳工作的引導,創新對醫保待遇政策的宣傳,規範全縣居民醫保征繳秩序,努力營造人人積極參保的良好局麵。
感謝您對嶽陽縣醫保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醫療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承辦負責人:胥望榮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彭慶輝 0730-766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