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第20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鄉村振興局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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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縣鄉振局字〔2023〕1號  A1類  同意公開


湯威、方丙焱、秦露、龔曉紅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加強經營性扶貧項目資產和後續管護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為全麵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縣委、縣政府超前謀劃,精心部署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理工作,進一步理順體製機製、明確職能職責,為扶貧項目資產持續、有效、穩定的發揮服務功能提供了保障,尤其對經營性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護更加重視,現將情況介紹如下:

  一、資產情況簡介

  按照“產權清晰、管理科學、經營高效、監督到位”的總體思路,截至2021年10月底,全縣2013-2020年形成的扶貧項目資產已完成確權登記工作,共涉及扶貧資金總規模42094.3186萬元,形成扶貧項目資產原值41411.4986萬元,其中經營性資產3153.6298萬元;公益性資產25373.0157萬元;到戶類資產12884.8531萬元。及時建立了扶貧資產管理台賬,全麵完成了扶貧項目資產登記造冊。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機製。2019年9月,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印發《嶽陽縣扶貧資產管理細則(試行)》(嶽縣扶發[2019]22號),明確了扶貧項目資產的總體要求、工作內容和保障措施。2020年10月,領導小組又印發了《嶽陽縣扶貧資產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嶽縣扶領發[2020]5號)文件,從資產範圍、資產權屬、管護職責、收益分配、管理台賬、資產處置、監管責任等方麵進行了進一步的補充。同時下發了嶽陽縣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護指導意見。對公益性、經營性資產的後續管護提出管護方向。

  (二)壓實責任抓管護。2021年11月,縣鄉村振興局、 縣委農辦、縣財政局聯合印發了《嶽陽縣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理實施辦法》,明確了各資產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理的重要性,將其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中統籌部署落實。按照職責分工明確管理責任,加強溝通、緊密配合,共同將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理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統籌整合抓管護。按照“所有權和監管權相統一,收益權與管護權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護製度。探索多形式、多層次、多樣化的管護模式。對經營性資產,可實施承包、托管、租賃、合作等方式落實運營主體、經營方式和期限,明確運營各方權利義務,提升扶貧項目資產運營效益,做好風險防控。對公益性資產,由產權主體落實管護責任人和管護經費,可通過調整優化現有公益性崗位等方式解決管護力量不足的問題,對無能力進行管護的,可向上一級主管單位申請協調解決。對到戶類資產,由農戶自行管理,村級組織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和幫扶,使到戶扶貧項目資產更好地發揮效益。管護經費可由村集體經營收益、地方財政資金統籌解決。

  (四)強化資產問題排查整改。結合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政策落實排查,每次排查工作都安排了扶貧項目資產的排查。對漏登、錯登的扶貧項目資產進行核實,對信息發生變更的扶貧項目資產進行調整,強化動態監管,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對排查出來的非正常運營資產進行分類指導、重點整改。

  (五)嚴格資產處置。堅持“非必要不處置”原則,扶貧資產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發展規劃、達到使用年限等情形確需要進行處置的,產權所有人按照規定手續可采取拍賣、轉讓、報廢等形式對資產進行處置,通過“村申請、鄉鎮街初審、縣審批及公示公告”程序辦理資產核銷,建立扶貧資產核銷登記台賬。

  感謝你們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鄉村振興局      

  2023年6月20日      

  承辦負責人:毛虎勇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陳鐵軍 0730-763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