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自然資字〔2022〕80號
餘衛國、易謙二位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提高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收繳標準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收到該提案後,及時與二位委員當麵溝通,並對該提案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了深入交流探討,就該提議的落實統一了認識,明確了責任。
二、根據“湘人社函〔2016〕133號”文件精神,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的落實應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財政、自然資源等部門配合。我局收悉該提案後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了對接,該局根據“嶽政辦發〔2016〕11號”文件的實施意見就如何落實提案收繳標準,確保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原則,盡快向縣人民政府請示報告。
感謝你們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7月15日
承辦負責人:狄春桃
承辦聯係人及電話:方四佑 762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