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第015-2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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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農字〔2022〕16號B類  同意公開

 

    對縣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第015-2號提案的答複

 

張朝輝等6位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解決農村土地拋荒問題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近些年來受農村勞動力外出、種植效益低、田間基礎設施薄弱等因素的影響,某些地方出現了大麵積拋荒現象,引起了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湘政辦明電﹝2021﹞6號)等文件,明確要求嚴禁耕地拋荒,確保糧食生產。《湖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南省2021年耕地拋荒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農辦土肥﹝2021﹞59號)明確要求我縣排查的11428畝存量拋荒耕地在2022年底清零。自2019年起至今,我縣已完成拋荒耕地複耕複種9843畝,剩餘1585畝正在治理之中,年底全部實現複耕複種,並探索形成長效的耕地拋荒治理經驗和監管模式。

一是因地製宜,分類施策。糧食生產功能區嚴禁拋荒,必須至少種植一季水稻。非糧食生產功能區,根據立地條件,宜糧則糧、宜特則特,優先發展糧油作物。

二是加強耕地經營主體監管。依法對拋荒一年以上的耕地,由當地鄉鎮政府責令原耕地經營者及時複耕複種。棄耕拋荒連續兩年以上的,發包方可以依法收回土地經營權或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重新發包。

三是加強複耕耕地流轉監管服務。流轉雙方要將防止耕地拋荒要求納入流轉合同內容,強化約束監督。將拋荒耕地的土地流轉收入,用於治理耕地拋荒。楊林街鎮等鄉鎮率先開展村組統一流轉耕地後再轉包給大戶模式試點,逐步形成土地流轉良性循環。

四是加強資金保障。2021-2022年縣財政投入拋荒耕地治理專項資金480萬元,鄉鎮村組統籌治理資金近千萬元用於拋荒耕地治理。中央也正在出台相關政策,明確要求“加快恢複撂荒地生產,改善撂荒地耕種條件,將具備條件的撂荒地納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範圍。”

感謝您對我縣拋荒耕地治理等農業農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7月8日

承辦負責人:蔣仕林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舒勇,15197056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