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農字〔2022〕10號B類 同意公開
對縣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第005號提案的答複
劉婷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加快推進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規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主要措施
1.搭建土地流轉服務平台。為方便農戶明曉政策、了解信息、辦理相關手續,嶽陽縣精心打造了“一中心、一專欄、一推網、一社群”的“四個一平台”。“一中心”即成立流轉服務中心,為農村土地流轉登記、抵押登記進行一站式服務,為貸款戶辦理抵押手續提供了便利。“一專欄”即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開設專欄,發布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的流轉、交易信息,並出台指導性交易價格。“一推網”即引進湖南土流網,委托其及時收集和發布各類產權交易信息,製定並公布本區域內農村產權抵押融資基準價格,組織產權交易,進行產權價值評估、抵押物處置等事宜,充實流轉服務中心平台功能。“一社群”即建立嶽陽縣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微信群,在政策宣傳、疑惑解答、工作布置、信息反饋等方麵發揮重要作用。
2.出台土地流轉專項文件。2014年10月17日,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出台了《嶽陽縣農村耕地承包流轉管理辦法》(嶽縣政辦函〔2014〕13號),2016年2月26日,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出台了《嶽陽縣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實施方案》(嶽縣政辦函〔2016〕6號),2018年6月1日,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出台了《嶽陽縣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規範化管理服務體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嶽縣政辦函〔2018〕45號)。
3.引導流轉合同的規範簽訂。2022年2月10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範文本的通知》農辦政改〔20222號〕。关键词2按照示範文本印製了規範合同,分發到每個鄉鎮,要求各鄉鎮經管負責人指導、鼓勵農業經營主體在進行土地流轉時,積極采取規範合同,避免政策法律風險,保障流轉雙方合法權益。
二、堅守耕地保護底線,製止“非農化”防止“非糧化”
1.國家耕地保護要求。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第六點中指出,落實“長牙齒”的耕地保護硬措施。實行耕地保護黨政同責,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由中央和地方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作為剛性指標實行嚴格考核、一票否決、終身追責。分類明確耕地用途,嚴格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耕地主要用於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於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於糧食生產。
2.耕地用途管製要求。《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嚴格耕地用途管製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規定:一、嚴格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製度。2.永久基本農田不得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於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挖湖造景、建設綠化帶;嚴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二、嚴格管控一般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為一般耕地。各地要認真執行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關於“嚴格控製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的規定。一般耕地主要用於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不破壞耕地耕作層且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前提下,可以適度種植其他農作物。
三、創新現代農業發展模式,探索農業社會化服務路徑
2022年2月23日,嶽陽縣啟動了2022年農業社會化服務創新試點工作,提出以支持農業生產托管為重點,發揮村支兩委、集體經濟組織的組織動員作用,選擇一批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發展比較充分、工作積極性高,基礎條件紮實的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專業服務組織、農機大戶、集體經濟組織等作為服務主體,著重推進糧食生產單環節托管、多環節托管、關鍵環節綜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種模式,鼓勵和支持小農戶、家庭農場等農業經營主體,統一接受耕、育、插、防、收、烘等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發展服務型規模經營。
規範我縣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加大農村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改革力度,落實好確權登記、有序流轉、適度規模、農地農用的方針政策任重道遠,仍需您多提寶貴意見。
感謝您對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7月8日
承辦負責人:彭六軍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袁高鵬 0730-762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