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民字〔2022〕3號B類 同意公開
對縣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第100號提案的答複
劉帥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構建供需對接平台,推動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的建議》已收悉,現將有關情況及政策答複如下:
一、關於構建供需對接平台,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的問題:一是推動社區社會組織發展。根據《湖南省民政廳關於加強和創新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工作的意見》(湘民發〔2015〕13號)文件精神,我局及時將文轉發給鄉鎮民政所,各鄉鎮進行了廣泛宣傳。2020年,啟動社區社會組織備案來,共備案社區社會組織285家。二是正在籌劃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社會組織對社會組織進行客觀、全麵的評估,並作出評估等級,能夠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由於啟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涉及專項經費和成立評估委員會的問題,政策規定不能向社會組織收取評估費用,上級民政部門又沒有專項資金,故需要將評估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才能實施。目前,我局正在爭取政府關心和支持。
二、關於社工、社會組織、社區協調聯動的問題:2021年9月,各鄉鎮已全麵啟動社工服務工作,設有社工總站和14個駐鄉鎮社工站,社工服務站主要服務內容:1、社會救助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2、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3、城鄉社區建設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發展、壯大誌願者隊伍、支持和培育誌願服務組織,社區社會組織等公益性機構、推動建立基層“三社聯動”(社區、社會組織與社會工作者)機製。4、其他民政領域的社會工作服務。社工站、村社區社會組織和社區在留守婦女兒童,關心關愛空巢老人等方麵共同做了大量的工作,下一步將健全社區社會組織、社工站和社區協調聯動的工作機製。
三、關於優化管理措施,調動群眾積極性的問題:社區社會組織積極參與村莊清潔行動,踴躍報名參加全縣廣場舞大賽,關心關愛留守兒童和空巢老人等公益活動方麵付出頗多,在以後的工作中,加大社會組織參與公益活動的宣傳報道,擴大社會影響力。
四、關於強化黨建在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的突出作用問題:社區社會組織是在村社區黨總支和村社區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活動,大部分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由村社區幹部擔任,集中體現了黨組織對村社區社會組織的引領。村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的村莊清潔行動等一係列活動,進一步深化了村民自治管理機製。
特此答複,感謝您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民政局
2022年4月18日
承辦負責人:汪秋寶
周三波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陳 偉 18873031789
朱 宇 1357504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