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第19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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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編辦字〔2021〕3號 C類 同意公開

 

對縣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第19號提案的

答  複

 

王衛斌、曾慶美、易映輝、黃瓊、張斌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做強我縣國有施工龍頭企業,引領勞務就業增強縣域經濟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是關於我縣部門所辦施工企業全麵清理,清產核資,盤清家底的問題。縣屬國有企業、部門所屬國有企業都未納入機構編製管理,未使用機構編製,不是縣委編辦管理範疇。對企業清理、清產核資、盤清家底也不是縣委編辦的職責。此類問題,應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

二是關於將縣事業公司、巴陵水利水電建築公司、嶽陽榮興建設公司從原主管部門剝離、合並組建大集團公司,交縣國資辦管理的問題。企業未納入機構編製管理,企業歸口管理隸屬關係的調整也未納入機構編製管理。

建議將此提案交由以上企業的主管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拿出意見,提交縣委常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

感謝你們對機構編製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編辦

2021年7月7日

 

承辦負責人:       彭擁軍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 李熒  7627212  15274070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