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第59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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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縣民字〔2019〕04號A類

 

對縣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第59號提案的

答  複

 

吳亞洲、付六生、汪輝、遊斌強、任正軍委員:

您提出的《做細殘疾人低保工作,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提案》已收悉,現就有關情況及政策答複如下:

我局曆來高度重視殘疾人救助工作,在救助政策執行方麵,一直以來側重殘疾人,符合五保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了五保,殘疾人享受低保4600餘人,占全縣城鄉低保比例約22%。《湖南省殘疾人扶助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供養條件的殘疾人,由民政行政部門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供養範圍。《湖南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困難家庭申請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當地農村戶口;(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根據政策規定,申請低保必須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我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根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民發[2012]220號)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困難家庭中喪失勞動能力且單獨立戶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可以單獨提出申請。我縣目前城市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500元每人/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300元每人/月。具有我縣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此標準的,可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申請城鄉低保。低保申報辦理程序:個人申請---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鄉鎮審核---信息比對--民政局審批---網上公示---打卡發放。申請低保民主評議是必須遵循程序。根據政策,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可以采取多種措施提高救助水平。

特此答複,感謝您們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民政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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