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第44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19-11-15
瀏覽量:1 | | | |

 

 

 

嶽陽縣公安局(答複)

 

嶽縣公字〔2019〕第4號(B類)       同意公開

 

對縣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第44號提案的

答    複

 

冷清波、薑新夥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加強基層派出所警力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我局警力配置基本情況

嶽陽縣所轄麵積約2810平方公裏,下設14個行政鄉鎮(其中中洲、長湖2個鄉),總人口數72.9萬。我局目前核定的政法專項編製為391名,警力配置為萬分之五點三六。

(一)機構設置:目前已設立42個二級機構,其中綜合管理機構3個,執法勤務機構16個,監管場所3個,派出機構20個,含正科級機構1個,副科級機構13個。

(二)隊伍結構分析:縣局實有民警418人,其中男民警337人、女民警81人。從全局民警年齡結構來看,55周歲以上有24人,占5.74%;45至55周歲的有167人,占39.95%;35至45周歲的有145人,占34.69%;35周歲以下的82人,占19.62%;45周歲以上民警占總警力的46.60%,接近一半;35周歲以上民警占總警力的80%。青年民警比重太小,民警老齡化、年齡斷層問題突出,加之近年來因無編製空缺不能新招錄民警,造成新生警力補充不足、年輕幹部青黃不接的狀況。

二、優化警力配置主要措施

當前,在核定的政法專項編製從嚴控製不能新招警力的前提下,要有效解決警力不足的問題,就隻能對現有的警力資源進行優化配置,以達到增加實戰警力、提高警務效能的目的。整改措施主要是:

1、優化機構設置,向機構改革要警力。對基層公安機關而言,過細分工會造成內設機構過多,警力分散,指揮協調成本上升,警務效能衰減。要打破“有一種職責就對應建成一個部門或增設一個警種”的思維慣性,不過度強調上下警種部門對口,立足縣局警力少、任務重的實際,解決好機構設置“碎片化”的問題,借助“大部製”改革的趨勢,突出專業警種設置的集團化,重在高效,解決部門警種分設掣肘問題。建議將現有的22個機關科室整合為作戰指揮、隊伍管理、紀檢督察、警務保障、執法辦案五大機構,形成大指揮、大政工、大法製格局,突出機關科室設置的綜合化。在作戰指揮體係下設專業警種機構,建議設立大刑偵、大國保、大治安、大交通、大信息五大警種。通過“大部製”改革等措施來優化機構設置,從而進一步優化警力配置,實現有限警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2、推行警力下沉,夯實基層派出所警力。目前,縣局下設基層派出所20個,其中副科級派出所8個,派出所警力數為146人,占縣局總警力的35%。通過摸底統計,如果實施“大部製”機構改革,縣局機關部門可以置換釋放出約10%的警力,充實到基層派出所。通過推行警力下沉,確保基層派出所警力達縣局總警力40%。

3、加強教育培訓,向素質要警力。以加強思想政治、業務實戰能力、執法規範化和警容警紀等四個方麵建設為重點,通過省廳調訓、市局輪訓和縣局隨崗訓練的形式,紮實開展“思想大教育、業務大培訓、技能大比武、績效大考核”,切實打牢民警的思想根基,提升教育訓練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解決執法辦案突出問題,提升公安執法公信力。采取獎勵、嘉獎、頒發證書等方式鼓勵民警參加中級、高級執法資格考試,全局61%的民警獲得中級執法資格,7人獲得高級資格。

4、實施惠警工程,激發隊伍內在動力。通過關心關愛民警,努力營造“政治有保障、工作有激勵、生活有關愛”拴心留人的警營環境,提高隊伍歸屬感、職業榮譽感。要進一步優化幹部人事製度,推行中層骨幹職位公開選拔、競爭上崗機製,把出類拔萃的民警選拔到領導幹部崗位上來。要積極穩妥推進人民警察職務序列改革實施工作,讓全體民警按政策享受到改革紅利。要認真落實民警年休假、體檢製度,建立完善民警因公負傷快速救助、特困補助、因公傷害保險等機製。

5、規範警輔隊伍管理,發揮其積極作用。

爭取縣委縣政府重視,將縣局輔警編製數增加到313人。縣局采取勞務派遣方式招聘使用警輔人員,進一步充實基層警力。專門成立警輔人員管理辦公室,進一步抓好輔警隊伍的管理使用,充分調動警輔人員的積極性,在培訓、晉升、選拔、獎懲等方麵給予保障,逐步提高輔警的職業穩定性,使這支隊伍成為公安機關的得力助手。

感謝你們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承辦負責人:熊朝暉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汪海霞  0730-7666517

嶽陽縣公安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