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教體字〔2019〕1號C類 同意公開
對縣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第13號提案的
答 複
付偉中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教育扶貧助學金補助宜改由鄉鎮直接發放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1.關於明確縣外就讀貧困學生補助發放責任方的問題,主要依據湘學助〔2018〕28號《關於進一步做好2018年春季學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省內跨區域就讀的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堅持“全省一盤棋”,嚴格按學籍地原則資助;對經核實確未在學籍地享受資助政策的省外就讀的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同等享受本轄區戶籍地學生資助政策。
2.關於助學資金直接由鄉鎮打卡發放的問題,根據嶽縣政辦函〔2018〕32號《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扶貧補貼發放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扶貧補貼明白卡”專門用於發放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扶貧補貼。扶貧助學相關資金劃入縣財政局涉農資金補貼專戶,一律由縣財政局鄉財局統一負責發放,減少了中間環節。
感謝您對我縣教育體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教育體育局
2019年7月1日
承辦負責人:盧凱軍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彭晶 0730-76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