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50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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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縣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50號提案的

答  複

 

任誌華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引入商業共享自行車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自行車交通是5公裏內短距離出行最便捷、最節能、最環保、最經濟的交通方式,其便捷性和經濟性高於公共交通,與小汽車交通相比具有無可比擬的環保性,也是城市軌道交通接駁的重要方式。但是目前我縣啟動商業共享自行車還存在一些現實問題。

1、由於我縣城區道路主要是早年設計建成,絕大部分道路未設計自行車道,在現在基礎上進行改造的難度很大,直接在現在道路路麵上推行商業共享自行車,無法確保共享自行車出行安全。加之大部分老城區道路不具備設置自行車停放點的條件,自行車停放點設置位不足,容易造成將來使用不便。

2、引入商業共享自行車需要政府進行招商引資,在未引進商業共享自行車之前,我縣需先行一步,出台相關政策完善相關製度、建立預防保障措施,避免項目投入使用後給廣大市民和投資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而我縣暫未出台共享自行車規範管理的相關規定,暫未啟動項目招商工作,暫不具備啟動商業共享自行車的條件。

3、從現在開始,我局將積極開展引進商業共享自行車的各項前期工作,爭取縣委縣政府重視,在新城區條件成熟後,適時啟動商業共享自行車建設。

感謝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7月10日

 

承辦負責人:肖朝輝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王煌    0730-76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