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政協嶽陽縣第十三屆二次會議第14號提案答複
來源:經研中心   2018-08-16
瀏覽量:1 | | | |

對政協嶽陽縣第十三屆二次

會議第14號提案的答複

 

餘豔智委員:

您提出的《取消“一票否決”,建設基層政府依法行政的製度保障》提案收悉,在征求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問責辦、縣政府法製辦、縣績效辦意見後,經縣委辦公室研究,現答複如下:

一、關於“除涉及民眾集體生命安全和當前無法可依的重大行政事務保留‘一否否決’外,所有有法可依的行政事務一律取消‘一票否決’”的問題。目前,我縣績效考核中涉及到“一票否決”的工作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口和計劃生育、安全生產三項,這三項工作都是省定的“一票否決”項目,我縣在此之外並未新增其它的“一票否決”項目。

二、關於“禁止對在國家法律上、黨內紀律上無過錯者的問責”的問題。問責是對幹部失職失責的處理,是督促幹部認真履職的一種有效手段。中央有《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省委有《中共湖南省委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湘發〔2017〕14號),市委有《嶽陽市“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責暫行辦法》(嶽發〔2015〕13號),因此對失職失責幹部進行問責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問責主要是針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麵從嚴治黨不力和領導幹部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不負責任,不願為、緩作為、不作為,工作任務完成不好,造成不良影響及後果的行為。幹部在履職中出現失職失責行為,如果沒有追責措施,不但工作無法推動,也會損害群眾利益,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但是,對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有嚴格的程序,在作出問責結論前,需進行詳細調查,核實問題,厘清責任,並不是隻問結果,不問過程。同時,問責時要當聽取被問責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或者領導幹部本人的情況說明和申辯。

事實上,我縣對列入問責範圍的工作也是嚴格控製的,今年僅有脫貧攻堅、環境保護、“空心房”整治、重點工程、掃黑除惡等上級高度重視的涉及經濟、民生的重要工作納入了問責。

三、關於“加強對有法可依職能部門的執法檢查,杜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不主動用法律解決問題的現象頻頻出現”的問題。執法主體與責任主體的職責權限法律規定是比較清晰的,如對安全生產的監管,鄉鎮政府既是執法主體,又是責任主體;如礦產資源的監管,打擊盜采礦產資源違法行為,國土、林業、水土保持等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是執法主體,但對本轄區內礦產資源巡查監管、加強生態補償、建立舉報機製等各項行政管理工作,鄉鎮政府是責任主體。你提到的鄉鎮河道砂石管理問題,鄉鎮在巡查時發現有違法行為,應當向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報告,未報告應當承擔責任主體責任,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未依法查處,由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承擔執法主體責任。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我縣今後將加大人大、政協監督、群眾監督、新聞媒體監督、行政機關層級監督、紀律監督等,推動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同時,基層應當主動提供行政執法機關存在違法執法或有法不依或執法不嚴的情形,並引導群眾通過12345政府服務熱線、縣長信箱、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訴訟等積極投訴、舉報、申訴,最大限度杜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不主動用法律解決問題等現象的出現。

四、關於“建立健全科學的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係,健全的科學考核體係應是充分結合依法治國這一原則”的問題。科學的績效考核體係沒有一個固定的模式,其建立是一個不斷實踐不斷完善的過程。近年來,我縣績效考核體係仍然在不斷總結經驗中充實提高,但依法治國這個基本原則一直體現在其中,每年都設置了依法行政考核指標,並占50分。績效考核的初衷是為了推動工作開展,為了使考核更加科學,我縣針對單位工作性質、職能、基礎的不同,對考核對象進行了分類,並在構建評估指標時設置了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規定動作一般是基礎性工作,自選動作就是單位可以發揮主觀能動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分不同層次、特色,實行加分。績效考核體係今後還需持續改進,不斷修訂,我縣將在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的基礎上,不斷吸取全縣各層麵的意見與建議,盡量讓績效考核體係客觀、公正、公平。

 

 

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

2018年7月3日

 

承 辦 負 責 人:毛  征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蘭  偉,7642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