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公提字〔2017〕第3號(B類)
對嶽陽縣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83號提案的
答 複
楊斌君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綜合整治國家公職人員吸毒的提案》已收悉,現答複如下:
去-以來,我縣根據湖南省公安廳《全省黨員幹部涉毒問題查禁工作實施方案》和嶽陽市公安局《全市黨員幹部吸毒涉毒問題查禁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精神,認真落實,積極開展了一係列涉毒專項整治行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全縣近三-來查處吸毒、涉毒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共53人,其中公務員16人,參公人員18人,職工16人,黨員44人。對吸毒、涉毒公職人員,我局均依法給予處罰並報紀檢監察、組織部門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目前共治安拘留48人,社區戒毒48人,強製隔離戒毒38人;開除公職2人,辭退1人,行政降級1人,開除黨籍5人,留黨察看2人。
為淨化社會風氣,樹立國家公職人員形象,我局今-再次加強了對公職人員吸毒涉毒的查處打擊。
一、依法加大對吸毒涉毒黨員幹部查處力度
根據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5-9-製訂的《關於對吸毒中共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的處理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辦法》,我局通過落實排查,開展“重嫌必檢”、組織專項查禁行動以及接受群眾舉報等措施,盡可能地把吸毒涉毒人員納入管控視線。凡辦理吸毒涉毒違法犯罪案件,在依法核對違法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查明違法犯罪事實、收集固定證據、依法作出處理的同時,通過《湖南公安綜合查詢係統》等認真核實其是否為黨員幹部身份,發現屬於黨員幹部身份的,由辦案單位第一時間報告同級公安紀檢監察部門,由公安紀檢監察部門及時通報同級紀檢監察、組織部門。去-五-份以來開展的“全縣黨員幹部吸毒涉毒問題查禁工作”,及時配合了全縣“糾‘四風’、治陋習”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整肅了黨員幹部隊伍作風,進一步加強了黨員幹部隊伍建設,公職人員、黨員幹部吸毒涉毒問題得到了有效地遏製。
二、全麵落實吸毒涉毒黨員幹部監控措施
各鄉鎮、居委會對吸毒涉毒未在強戒、監管場所執行的黨員幹部加強分類管控。對保留公職的,指導用人單位做好常監督管理工作,幫助其生理脫毒、身心康複,順利回歸社會。對開除公職、辭退的,協助政府基層組織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切實落實管控工作措施,幫助其解決生活、醫療、再就業等問題,切實提高戒毒效果。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禁毒氛圍
進一步加強禁毒宣傳教育工作,打好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涉毒專項整治鬥爭。去-,在縣禁毒辦的具體指導下,我局組織協調各鄉鎮會同宣傳、文化、教育、交通等部門和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大造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涉毒整治專項鬥爭聲勢,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用心參與鬥爭,在全縣構成濃厚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涉毒專項整治鬥爭氛圍。使黨和政府禁絕毒品的方針政策深入人心,使有毒必肅、販毒必懲、吸毒必戒的要求深入人心,極大減少了新吸毒人員的滋生。
1、注重媒體常宣傳。我局充分利用嶽陽縣電視台“飛字廣告”、《巴陵通訊》、《長江信息報》、“紅網.嶽陽論壇”、“嶽陽縣手機報”等媒體報道禁毒工作。僅2016-就向公眾宣傳報道禁毒工作65篇次,推送禁毒警情、警訊107條。
2、注重禁毒成員單位行業宣傳。充分利用各禁毒成員單位的行業特點,將禁毒宣傳工作分線推進。宣傳部門統籌各新聞媒體,在電視台、手機報、嶽陽縣新聞網等領域開劈了禁毒預防宣傳教育欄目。衛生部門突出抓好各級各類醫院門診大廳的宣傳窗,要求在重點版麵刊登禁毒預防宣傳教育的內容。公安部門突出抓好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娛樂服務場所的禁毒預防宣傳教育,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禁毒工作的知曉率。市場監管、文化部門立足本職,加強對娛樂服務場所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各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突出抓好本部門、本單位幹部職工的禁毒預防宣傳教育等等。
禁毒工作是一個社會問題,靠公安機關單打獨鬥難已解決根本問題,我局將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禁毒委的直接指導下,與各方聯手,形成合力,盡快改變我縣吸毒人員較多的局麵,特別是改變國家公職人員吸毒的局麵。在此也懇請政協委員為禁毒工作鼓與籲,為共同建立無毒縣城、平安縣城而努力。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2017-6-22
承辦負責人:何琨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李芹芹 0730-766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