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嶽陽縣委編辦對縣十三屆政協一次會議第66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7-09-13
瀏覽量:1 | | | |

嶽縣編辦20172 號(A類) 

對縣十政協一次會議第66提案

    

 

李強委員

你提出的《關於解決鄉鎮教師嚴重缺編問題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是關於鄉村教師嚴重缺編問題學校編製的核定关键词2是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製定中小學教職工編製標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74號)和《關於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製定中小學教職工編製標準意見的通知〉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096號)文件標準核定,經上級機構編製部門批準執行,為促進教育公平、統籌城鄉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將縣鎮、農村中小學教職工編製標準統一到城市標準,即高中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13、初中為1:16、小學為1:21。並依據《關於加強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輔助性、臨時性、替代性崗位用工管理的通知》(嶽縣辦發〔200813)文件精神,將一般性教學輔助和工勤崗位不再納入編製管理範圍,實行“三性”用工的方式。所以,現階段,我縣鄉村教師編製核定是符合上級文件精神的。

二是關於鄉村教師缺人問題近幾-來,根據教職工編製配備標準和老師空缺情況,我縣每-拿出200個崗位麵向社會招聘教師,崗位都是設定到鄉鎮學校,但是因為人才招聘的普及,人才流動頻繁,導致教師隊伍流失嚴重,鄉村學校教師仍然短缺,為了留住人才,2016-,关键词2會同各相關部門赴平江等地實地考察,嚐試開展小學定崗教師招聘,麵向社會招聘了小學定崗教師200名。設立5-服務期,服務期內與正式在編教師同工同酬,財政全額預算經費,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和借用。5-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同意留任並簽約為村小、教學點的小學定崗教師即解決全額撥款事業編製。考核不合格和不願繼續留任的小學定崗老師予以解聘。定崗教師的招聘,已致有的學校教師配備已超過編製核定標準。

三是關於外地教師來了留不住問題機關事業單位流動調配人選應具備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在原單位工作滿3-才能調動,從製度上限製鄉村教師的流失,所以對於外地教師关键词2除了建議教育主管部門在生活上給予關心外,在工資待遇上关键词2沒有更多的政策可傾斜。

四是關於對本縣戶籍的考生適當加分的問題人社部門以為,根據事業單位招聘的原則,對於本縣戶籍的考生適當加分沒有政策依據,違背了事業單位招聘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宗旨。

感謝你們對機構編製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編辦

2017-6 -23 

 

 

承辦單位:中共嶽陽縣委編辦

承辦負責人:陳玲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費細海 7627122  13974018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