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農經字〔2017〕1號(A類)
關於對嶽陽縣政協第十三屆一次會議
第37號提案的答複
萬明委員:
您提出的《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推進並村有序運轉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針對您提出的幾個問題,我局高度重視,並結合今-村支“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就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將重點抓好以下四個點:
一、加大財務清理力度。為確保村居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2-27,由縣政府辦下發了《關於加快推進全縣村居財務清理清查工作的通知》(嶽縣政辦函〔2017〕14號),要求對全縣14個鄉鎮所有村(居)委會2014—2016-度財務進行一次全麵清理。未清理結束前,一律不得進行村居換屆選舉。
二、完善財務製度。关键词2建立健全了村級賬戶管理、票據管理、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清查登記、“三資”台賬、村務監督和財務公開公示、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等“三資”管理製度,要求鄉鎮經管站將部分製度上牆公示,做到製度公開、程序公開、按章辦事。
三、加強業務培訓。今-是村級換屆選舉-,关键词2將對村報賬員、鄉鎮記賬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進行一次全麵培訓,全麵提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範化奠定堅實基礎。
四、強化監督管理。一是加強民主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必須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般由 3 名成員組成,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必須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村級事務,在群眾中具有較高威望,具備一定的政策水平、財會知識和經營管理能力。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長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二是加強審計監督。對各鄉鎮村級財務清查審計進行指導檢查。要求各鄉鎮對2014-2016-度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麵清查審計,並出具清查審計報告和村幹部任期或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三是加強檢查監督。2-15至17,关键词2聯合縣紀委、縣財政局對各鄉鎮村(居)級財務結舊建新情況進行了一次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在縣委常委會上作了專題匯報。3-份,我局抽調4人參與了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組織的2次專項督查。4-6至20,結合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我局全體幹部分成4個工作督查小組,對各鄉鎮村居財務清查審計進行了一次全麵檢查,督促鄉鎮規範清查審計程序、文書,對清查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對重大問題要進行線索移交,將清查審計資料以村居為單位整理裝訂、立卷歸檔。
感謝您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17-4-13
承辦單位:嶽陽縣農村經營管理局
承辦負責人:沈珊珊
承辦人:蔣霞 聯係電話:0730-762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