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財政局對縣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33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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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財字〔2017〕14號A類

 

對縣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33號提案的

答 複

 

徐香翠委員:

你提出的《關於加強重點工程項目監管,發揮財政資金效益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近-來,隨著我縣經濟社會的發展,城市基礎、道路交通等項目的建設不斷加大,但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出現了像您反映的“指揮部設立不規範、工程超概算、結算不及時、財務管理不規範,監管缺失”等問題,這些問題也引起了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對此,今-2-縣政府出台了《嶽陽縣政府性投資重點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嶽縣政發〔2017〕1號),提出了一係列的措施,加強對重點項目的全程監管。

一是成立了專門班子。今-2-縣政府成立了政府性投資重點項目監管辦公室(簡稱“縣重點辦”),由縣委常委吳躍中擔任主任,選調了15名有工程項目建設和財務管理經驗的人員,負責全縣重點項目的綜合調度、協調、監管與督辦督查工作。

二是實行重點項目聯席會議製度。聯席會議由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政府服務中心、縣公安局、縣規劃局、縣住建局、縣國土局、縣林業局、縣環保局、縣人社局等成員單位組成,成員單位履行各自職責,並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分析、解決重點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三是嚴格項目計劃、項目審批以及工程變更管理。項目計劃未納入-度計劃或中期增補的項目一律不得實施;對項目審批按照項目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施工圖聯合審查、施工許可證審批、竣工驗收(批複)五大流程明確了牽頭部門,采取聯審會議形式,分階段組織相關部門參加聯審和竣工驗收;工程變更必須遵行“先批準,後變更;先設計,後施工”的程序,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擅自改變項目使用功能,不得擅自突破項目建設規模和工程資金預算。

四是強化了項目機構和資金管理。今後凡重點項目建設指揮部的設立必須經縣人民政府發文批準,人員不得超過7人,不準聘用臨雇人員,具體人員由主管縣級領導提出名單,組織部門統一抽調配備,抽調人員一律不得發放未經審批的補貼。對項目資金、管理費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專賬管理。設立了縣重點工程集中核算組,所屬縣財政局國庫集中支付局管理,抽調4名財務人員,負責項目所有資金的撥付和核算。同時,加強了對工程決(結)算管理,以審計決算結論作為最終依據,所有資金的支付必須由“縣重點辦”進行網上審核後,支付局方可撥付資金。

五是為確保政府性投資重點項目監管機製得到更好的落實,《暫行辦法》製定了嚴格的責任追究製度,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感謝你對財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財政局

                        2017-6-15

 

 

承辦負責人:黃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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