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第20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政府辦   2016-11-08
瀏覽量:1 | | | |

嶽縣人社字〔2016〕3號

對縣政協第十二屆四次會議第20號提案的

    

 

尊敬的吳華鬆委員:

您好!十分感謝您對人社局工作的支持。您在縣政協第十二屆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於適當放寬邊遠山區教師、醫生考編晉升,保障邊遠山區用人需要”的提案已收悉,經研究,現答複如下:

第一是關於“針對邊遠山區設置獨立招生,將招生對象設置為本縣範圍,不向全國招生”的建議。按照政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案中設置“本縣戶籍”的條件,不符合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关键词2請示過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也不同意关键词2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案中設置“本縣戶籍”的條件。雖然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案中不能設置“本縣戶籍”的條件,但是,在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招募政策中,明確規定“考生隻能報考戶籍所在行政區域的招募計劃”,這是解決本縣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最好的途徑。自實行“三支一扶”招募政策以來,縣人社局每-都向縣政府爭取了“三支一扶”招募計劃,盡管不能完全解決本縣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問題,但是关键词2以後可以在這方麵加大力度,爭取得到縣領導更大的重視和更多的支持。

第二是關於“將編製計劃設置為在邊遠山區工作3-5-才能轉正”的建議。《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第十三條規定: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因此,對事業單位新聘人員設置工作3-5-才能轉正的條件,是沒有政策支持的。在去-的公開招聘方案中,关键词2進一步加強了聘用人員管理,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一律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係,實行崗位管理,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有關待遇。凡新招聘人員不到崗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嶽陽縣領導高度重視,在組織實施公開招聘過程中,嚴格按政策、按文件、按方案和按程序操作,自中央省市有關公開招聘政策文件下發以來,四-共計公開招聘1075人,未發生一例違紀違規現象,社會反響良好。

非常感謝您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关键词2相信,隻要关键词2始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政策規定的程序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关键词2的工作就能取信於民,就能得到社會的公認。

感謝您提出的工作建議!以上是關於提案的答複,不妥之處請提出!

此致

敬禮!

 

 

 

 

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六-七-二十

 

 

 

 

 

 

承辦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承辦人:李慶六

聯係電話:7608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