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交字〔2015〕16號 B類
對縣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第9號提案的
答 複
徐武雄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請求拆除新建饒村鄉饒村村水泥橋的提案的提案》已收悉,現答複如下:
提案中所指的饒村村水泥橋,即付家橋,經我單位技術人員與張穀英鎮相關領導現場核實,公路路線及橋位軌跡均在我省公路基礎數據庫中。根據《湖南省鄉村公路條例》,村委會為轄區內村級公路的管養責任人,負責籌措資金對村級公路上的設施進行改造、升級等管養措施。但考慮到付家橋的實際情況,在當地鎮村向縣交通主管部門提出改造重建申請後,交通部門將及時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門申報,力爭列入下-度的改造計劃。在橋梁在實施改造之前,建議當地鎮村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由村委會派專人對橋梁進行查看,如發現病害加大等問題及時上報縣交通主管部門;對過往車輛進行禁行,特別是校車和客運班車;在橋梁兩側設立警示標誌,並對過往的行人進行提醒。
感謝各位委員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多提寶貴意見!
承辦負責人: 黎明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李軍 3218188
嶽陽縣交通運輸局
201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