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第23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政府辦   20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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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縣財字〔2016〕4號A類

 

對縣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第23號提案的

答 複

 

尊敬的劉誌宇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保障鄉鎮計生辦經費的議案》已收悉,現答複如下:

2016-,根據國家衛生計生改革要求,我縣衛生計生工作出現了新的變化。一是整合了職能。將計生辦與衛生院職能進行了整合,將人口與計劃生育辦公室更名為衛生與計劃生育辦公室;撤銷了計劃生育服務所,將其承擔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職能與衛生院婦幼保健職能進行了整合,劃入了衛生院。二是國家全麵放開二胎政策後,社會撫養費征收減少。

根據形勢變化,縣財政加大了對鄉鎮計生事業的投入,今-在原有保障水平上,按6000元/人的標準增加鄉鎮計生工作經費,用於保障鄉計生工作正常開展。鄉鎮計生經費將全額納入縣鄉兩級財政預算。
    感謝您對我縣財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多提寶貴意見!

 

承辦負責人:陳民主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李立誌 7648067

 

 

嶽陽縣財政局

201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