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民字〔2016〕06號C類
對政協嶽陽縣十二屆四次會議第45號提案的
答 複
侯二平等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精神病人監管的提案》已收悉,現就有關情況及政策答複如下:
我縣現有登記在冊的重症精神病患者3000餘人,2012-私立民生醫院確定為我縣專門收治精神病人的衛生醫療機構,低保、五保精神病患者住院期間,民政部門為其提供夥食費和醫療救助。同時,民政部門對家庭困難的重症精神病人提供臨時救助,對符合低保條件的重症精神病患者辦理低保,符合特困人員條件下的優先納入保障範圍,對未在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精神病人實施醫療救助。對社會有危害的精神病患者,根據相關規定,可通過公安部門出具證明,送省精神病救助醫院免費治療。
您們在提案中就精神病人的監管與救治,必須依靠政府、依靠社會、依靠單位和家庭的共同參與。因此,关键词2建議由縣政府牽頭,組織財政、衛生、民政、殘聯、公安、城管等部門,成立
精神病防治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協調全縣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出台精神病救治措施,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特此答複,感謝您們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承辦負責人:彭榮欣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陳再興 3052818
嶽陽縣民政局
20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