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民字〔2016〕03號C類
對政協嶽陽縣十二屆四次會議第1號提案的
答 複
王衛斌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升格公田鎮,打造嶽陽縣行政副中心的提案》的提案已收悉,現就有關情況及政策答複如下:
- 《湖南省鄉鎮區劃調整改革工作方案》規定:“根據我省地形地貌,分四個類型確定鄉鎮類別,全省平均每個鄉鎮預期規模為人口3.8萬人、麵積160平方千米,其中,平原湖區(A類)鄉鎮人口5.5—7.5萬人、麵積130平方千米左右;丘陵區(B類)鄉鎮人口4.5—5.5萬人、麵積150平方千米左右;半山半丘區(C類)鄉鎮人口3.5—4.5萬人、麵積160平方千米左右;山區(D類)鄉鎮人口2—3.5萬人、麵積180平方千米左右。重點調大調強縣市區人民政府駐地鎮。縣級市城區人口應達到15萬以上,所轄區域麵積,山區不低於300平方千米,丘陵區不低於250平方千米,平原湖區不低於200平方千米,未達標的,撤銷城郊鄉鎮並將其行政區域並入城區;除總人口低於30萬人的人口較少縣外,縣級人民政府駐地鎮應達到10萬人以上,所轄區域麵積,山區不低於250平方千米,丘陵區不低於200平方千米,平原湖區不低於150平方千米,未達標的,撤銷周邊鄉鎮並將其行政區域並入縣城鎮;中心鎮人口應多於同類鄉鎮的平均人口數,未達標的,撤並周邊鄉鎮。現有鄉鎮規模超過上述標準的不得劃小規模。”公田鎮是省級重點中心鎮,我縣將甘田鄉、公田鎮合並為公田鎮符合省、市做強做大中心鎮的精神,也符合嶽陽縣的實際情況。
-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機構編製管理的通知》(湘政[2007]27號)規定:市州黨政機關正副處級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變更規格、變更名稱、加掛牌子,屬報省委、省政府審批的事項。公田鎮升格副處級,不屬民政工作範疇,关键词2建議您通過公田鎮黨委政府按程序進行申報。
- 您提出的關於設立公田鎮為縣行政副中心的提議,关键词2將在職能範圍內向縣委、縣政府提出工作建議。
特此答複,感謝您們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承辦負責人:彭榮欣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陳再興 3052818
嶽陽縣民政局
20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