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經字[〔2016〕號( A類)
對縣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第26號提案的
答 複
彭擁軍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提前介入鄉鎮財產財務管理,確保鄉鎮村合並有序推進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今-是我縣改革之-,並村改革也是其重點之一。為避免因建製村合並而產生村級財務混亂,防止少數村幹部利用合並之機貪汙、私分集體資金,影響合並工作的順利開展,关键词2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出台財務合並辦法,指導並村改革。-初,在督促各村村級財務結舊建新後,关键词2在調研基礎上,製定了《關於全縣合並村改革集體“三資”清理處置和財務合並辦法》。辦法先後征求縣紀委、縣財政局、縣審計局和鄉(鎮)經管站等多方意見,先後4次易稿,最後以縣經管局、縣監察局、縣財政局聯合下文的形式於3-29出台(見嶽縣農經[2016]6號)。
二、遵循合並原則,做好合並準備工作。在辦法中,关键词2明確了撤並村集體“三資”清理處置和財務合並工作應遵循“先凍結清理,後審計合並”原則。即首先凍結各村財務,然後進行清理,先清理賬內的資產、收支、債權債務,後清理不在賬麵上的資源、各類合同等,其次組織班子進行專項審計後,進行財務賬目合並。
三、成立並村改革班子,加強領導。縣級成立了以縣紀委牽頭,縣財政局、縣經管局、縣審計局為成員的並村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縣並村改革集體“三資”清理處置和財務合並工作。鄉鎮成立了由鄉(鎮)長任組長,分管副職任副組長,鄉(鎮)紀檢、財政、農經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規範、幫助撤並村進行村集體“三資”清理處置。
四、嚴肅財經紀律,強化監督。在辦法中关键词2明確了撤並村要嚴格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和廉政建設的規定,堅決做到“十不準”,對違反規定的,將按照嶽陽縣紀委《關於嚴明我縣鄉鎮及村級區劃調整改革工作中有關紀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下一階段,关键词2還將與縣紀委、縣財政等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加強對各鄉鎮村級財務合並工作的督導和檢查,確保並村改革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最後,感謝您對農村財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16-6-23
承辦單位:嶽陽縣經管局
承辦負責人:沈珊珊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蔣霞 0730-762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