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發改字〔2016〕108號 (B類)
關於對縣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第39號提案的
答 複
彭擁軍委員:
您提出的《加強老幹部活動中心建設,打造老幹部滿意家園的建議》(第39號提案)收悉。經研究,現答複如下:
一、建設“縣老幹部活動中心”項目,有利於改善我縣老幹部社會活動環境,豐富老-人生活,讓廣大老幹部共享發展改革成果,提升幸福指數,同時也可加快推進我縣創建全國文明縣城的步伐。我局將全力支持、積極配合該項目實施。
二、將老幹部活動中心項目納入“十三五”規劃和啟動建設,首先應由縣老幹局擬定方案,確定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內容、建設規模、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等,辦理國土用地預審、規劃選址、環評批複、能評批複等前期手續,落實項目資金來源,聘請相應工程谘詢資質的單位編製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後,由業主單位向縣發改局進行項目申報,待上級相關部門批複後方可建設。
再次感謝您對發改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繼續對关键词2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以便关键词2進一步改進工作。
2016-7-26
聯係單位: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
聯 係 人:楊經緯
聯係電話:7667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