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88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榮家灣街道辦事處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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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榮字〔2025〕1號 C2類   同意公開


嶽陽縣榮家灣街道辦事處

對縣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88號建議的

答    複

  

李生龍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依法依規處置企業用地上違規建房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建議內容

  1、基礎情況及問題分析。嶽陽大力神電磁機械有限公司因自身發展需要,選址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投資新建高梯度磁 選機產業化項目。協議簽訂後大力神公司按紅線圖做圍牆時遭遇附近王三堂村民阻攔,提出必須在紅線內留一條馬路作通道,當時園區領導不同意,堅持要大力神公司按紅線做圍牆。大力神公司建設時遭到王三堂村民阻工,多次報警無果,致使大力神公司購置的土地一直不能使用。到2013年底,在大力神公司被迫讓出紅線內部分土地(此部分土地使用權仍登記在嶽陽大力神電磁機械有限公司名下)作通道後才同意修建圍牆,但是王三堂村民私自在大力神公司用作通道的紅線範圍內建築房屋。

  2、李生龍代表提出意見。為服務縣域經濟大局,優化企業營商環境,解決企業周邊矛盾,建議由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 統籌,拆除王三堂村民在嶽陽大力神電磁機械有限公司紅線範圍內違法建設的房屋。

  二、調查情況

  榮家灣街道接到該建議後,由我街道分管自然資源和控建拆違的領導牽頭調查核實。經查,大力神公司在建設時周邊村民因出行通道問題,對其建設進行阻工,經縣工業園、原城關鎮等多家單位多次協調,大力神公司體現大公司的大作為、大擔當,決定讓出部分紅線範圍的土地給周邊村民留著通道使用。大力神公司在讓出部分紅線範圍土地後,於2013年底將公司圍牆建設完成。該出行通道建設因時任縣人民政府縣長黎四清不同意,出行通道調整至廉租房地塊。2017年村民王檢生民生建房時,需臨近大力神公司圍牆建設偏雜屋,村民王檢生向大力神公司負責人周少川報告,並承諾該偏雜屋占用部分大力神公司的土地權屬依然歸大力神公司所有,大力神公司負責人周少川口頭同意後,開始建設偏雜屋。工作人員上門了解情況時,村民王檢生及其家人都認可偏雜屋占用了部分大力神公司圍牆外的土地,對其土地權屬屬於大力神公司沒有異議。

  三、處理意見  

  因該情況涉及時間過長,2013年大力神公司圍牆建成至今長達12年之久,2013年通過協調,大力神公司已作出了讓步,體現了企業家的民本情懷。2017年村民王檢生建設偏雜屋至今長達8年之久,且王檢生建設偏雜屋時,征求過大力神公司負責人意見,大力神公司圍牆現狀並沒有發生任何改變。為進一步減少企業與周邊村民的矛盾,大力神公司繼續發揚2013年的優良作風,對周邊村民予以關心支持。

  感謝您對榮家灣街道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嶽陽縣榮家灣街道辦事處

  2024年7月16日   

  承辦負責人:侯靜波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劉波,0730-763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