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46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組織部   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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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縣組字〔2025〕5號 A1類  同意公開

 


趙愛忠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提高村(社區)幹部待遇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近年來,我縣始終將加強村(社區)幹部隊伍建設作為基礎性工作來抓,持續加大財政投入,多措並舉提升保障水平,努力形成關心關愛基層幹部的長效機製。一是建立村幹部待遇增長機製。明確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報酬不低於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黨組織書記、主任(含黨組織副書記)、其他“兩委”成員按1∶0.9∶0.8的比例,通過陽關係統每月按時打卡發放,今年黨組織書記、主任(含黨組織副書記)、其他“兩委”成員每月報酬分別達4345.5元、3910.95元、3476.4元,比上年度增加5.8%。二是建立為村幹部減負賦能長效機製。常態化開展從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考核招聘鄉鎮(街道)事業編製人員和“五方麵人員”比選進入鄉鎮(街道)領導班子工作,每年開展1次考核招聘或“五方麵人員”比選工作。2024年以來,我縣已考核招聘鄉鎮(街道)事業編製人員19名,其中今年考核招聘6名。三是建立健全激勵機製。對所有在職村(社區)幹部養老保險補助全覆蓋;提標擴麵離任村幹部待遇,提高離任主職幹部生活補助標準,並給予符合條件的離任非主職村幹部補助50元每月。下一步,关键词2將聚焦“保障村幹部待遇”這一目標,健全報酬動態增長機製,拓寬晉升發展通道,強化關懷激勵保障,切實增強村幹部的職業認同感和獲得感。

  感謝你們對嶽陽縣村幹部待遇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2025年5月30日

  承辦負責人:江新德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袁豔  133073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