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縣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45號建議的答複
來源:組織部   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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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縣組字〔2025〕4號 A1類   同意公開 



徐軍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實施發展村集體經濟要實事求是,要一村一策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意見》(湘辦發〔2021〕18 號)和市委要求,縣委組織部始終堅持黨建引領,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圍繞村級集體經濟“鞏固、提升、壯大、做強”的總體目標任務,今年各鄉鎮都已出台本鎮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方案和各村的“一村一策”。

  同時,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意見》(湘辦發〔2021〕)文件,強調“村級集體所有收入資金必須全額、及時上交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管理”,嚴禁賬外賬、小金庫;根據《湖南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辦法》(省政府令第274號)的文件,明確審計範圍包括“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將“承包金、租金、征地補償費等資金管理”納入強製審計事項,明確禁止“公款私存、設立‘小金庫’、收入不入賬”等行為。為了防止資金體外運行,建議各組的集體經濟收入要納入村級財務管理,尤其涉及到村、組集體經濟收入的,嚴禁資金體外循環或坐收坐支。

  感謝你們對嶽陽縣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2025年5月30日

  承辦負責人:江新德

  承辦人及聯係電話:袁豔  13307300911